施工人员因感染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为60万元/人!北京推出“复工综合险”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管理办法》《北京市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复工综合险对参保单位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在从事业务工作过程中或上下班期间,因感染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为60万元/人;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伤残程度进行比例赔偿;累计赔偿限额150万元。

(二)在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最高赔付100万元。

(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内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封闭或隔离,导致企业营业中断所产生的营业利润损失;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企业营业所使用的物质财产遭受损失,导致企业营业中断所产生的营业利润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最高赔付50万元,赔偿天数不超过90天,该项赔偿仅针对施工单位。

(四)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内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封闭或隔离,导致企业营业中断,对于停工停产期间支出的员工工资,保险公司按照每人每月最高6000元进行赔偿,其中非确诊员工赔偿天数不超过14天,确诊员工赔偿天数不超过90天。

(五)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内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员工强制隔离工作,导致企业实际支出的隔离人员食宿、交通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每次事故每人最高1000元进行赔付。

(六)以上(三)、(四)、(五)项责任范围的累计赔偿限额合计50万元。

复工综合险的保险期限为3个月,在保险责任期限内,除《保险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解除本保险。后续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根据保险责任设置不同免赔,其中针对“企业员工感染法定传染病导致死亡、伤残”的赔偿不设免赔额;其他保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复工综合险的保险费按工程项目计收,每一工程项目保费为定额10万元,每个项目限投保1份。

复合综合保险旨在减轻疫情对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造成的负面影响,助力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推进北京市重点工程项目有序复工。

施工人员因感染死亡,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为60万元/人!北京推出“复工综合险”-新闻资讯-姜太公网